辛集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辛集市隶属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市政府驻地辛集镇位于石家庄市东65公里处,距首都北京250公里。辛集位于石德铁路沿线,铁路、国道、高速公路横跨全境,通达全国各地。辛集北与深泽县、安平县接壤,东与深县为邻,南与冀县、宁晋县相接,西与晋州市毗连。全市总面积951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辖15个乡镇。辛集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市,是全国卫生城、文化先进市、体育先进市,是全国百家明星县(市)之一,综合经济实力居河北省“十强”县市。辛集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皮革产销基地之一,2001年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命名为“中国皮革皮衣之都”。辛集以其独特的皮革产业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投资者的青眯。辛集皮革城以其繁荣的市场、优良的环境,诚迎中外皮革业同行投资辛集,共创皮革大王。为确保制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从1995年开始,辛集市共投资6亿多元规划建设了占地1300亩的三个制革工业区,全市137家制革企业全部进区生产,彻底解决了分散建厂、污水不易治理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问题。